2014 ACIP建议:在年龄≥65 岁的成人中,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和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的应用
美国免疫接种实践顾问委员会(ACIP)于2014年9月19日,发布了《在年龄≥65 岁的成人中,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和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的应用》,代替了2010年版。
肺炎链球菌是上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肺炎(CAP)的一种常见原因,还可导致诸如菌血症、细菌性脑膜炎、心内膜炎和骨髓炎等侵袭性肺炎链球菌病(IPD)。在2012年,美国估计有31600例肺炎球菌感染病例和3300例相关死亡。最高的感染率见于儿童和年龄≥65岁的成人。
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SV23)于1983年在美国获得批准。根据2013年的一项荟萃分析显示,PPSV23与预防IPD有关,但是,尚无一致证据表明接种该疫苗与全因肺炎发病率或全因死亡率降低相关。在2000年,添加一种7价PCV(PCV7)至儿童疫苗计划,与儿童和成人IPD均减少相关。
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是另外一种结合疫苗,包含来自肺炎链球菌13种菌株的荚膜多糖抗原(包括6A菌株,为PPSV23不包括的一种菌株),结合至灭活的白喉-破伤风类毒素。人们认为,这种结合疫苗的配方与PPSV23相比,可引起更强的T细胞依赖性免疫反应,PPSV23是通过一种不依赖T细胞的通路处理的。
文件的主要推荐意见:
• 未接种肺炎球菌疫苗、年龄≥65 岁的成人(或肺炎球菌疫苗接种史不详的≥65 岁成人),应接种1 剂13 价肺炎球菌结合疫苗(PCV13),在6~12个月后,接种1剂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PPSV23)(PCV13 和PPSV23 之间的最短间隔为8周)。
• 之前接种过1剂或多剂PPSV23、年龄≥65岁的成人,在最近1剂PPSV23之后1年或更久,应该接种1剂PCV13。
• 接种过PPSV23的年龄不足65岁的成人,应该在65岁之后,接种PCV13(并且在接种PPSV23 之后≥1 年)。然后,在6~12 个月后,应该重复接种PPSV23(并且自最初注射PPSV2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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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munization Action Coalition下分支,服务于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DC),制定免疫计划及推荐疫苗使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