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生行业标准-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第1部分:心肺复苏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临床常用急救操作技术》2012年9月发布以下五部分:
1、心肺复苏;
2、催吐、洗胃;
3、氧疗及人工气道建立;
4、呼吸道分泌物吸引;
5、外伤患者紧急止血、包扎和搬运(第1、2、3、5部分于2013年2月1日起实施,第4部分于2013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气管插管、纤支镜检查应签有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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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卫生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