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孕产妇管理指导意见
为规范2019-nCoV感染流行期间辽宁省孕产妇管理,减少孕产妇及医护人员暴露及感染,辽宁省产科专业质控中心、辽宁省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和辽宁省母胎医学中心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简称国家卫健委)2020年1月22日颁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3版)》,于2020年1月26日制订并发布了《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流行期间孕产妇管理指导意见(第1版)》,其后根据陆续发表的文献和国家卫健委不断更新的诊疗方案进行了3次修改。现根据最新研究进展及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2月8日更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5版,修正版)》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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