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治专家共识(2016)
发布日期:2016-06-30
制定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产科学组
出处:中华妇产科杂志.2016,51(6):401-409.
妊娠合并心脏病的诊治专家共识(2016).pdf0.8M

孕期保健工作中要关注孕产妇的心脏情况。对所有确诊或疑似先天性或获得性心脏病的妇女,尽可能在孕前进行风险咨询和评估;所有合并心脏病的孕妇均应接受妊娠风险评估;对孕后新发心脏病症状或体征的患者,应行心脏相关的辅助检查;心脏病高危患者应接受多学科诊治和监测;对心脏病患者孕期应加强母儿监护,应能识别严重的心脏并发症并及时会诊和转诊;对合并有遗传关联明显的先天性心脏病或心肌病的患者,有条件时应提供遗传咨询,并关注胎儿心脏的发育状况;对心脏病患者要根据心脏病种类和心功能分级选择合适的终止妊娠的时机和方法;围分娩期要重点保护心功能并预防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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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6)
4372298
2022-05-14
清远市人民医院 产科
可以
zl0921516
2019-11-09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药剂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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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娥
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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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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